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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章程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美中服装鞋业协会(AMERICAN CHINESE APPAREL & FOOTWEAR ASSOCIATION CHINA BRANCH,缩写ACAFA)。
第二条 本协会由美国贸易商和中国制造商及相关的企业、个人和有志于推动中美贸易发展而组成的大型民间团体机构。
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两国的法律、法规,遵循国际惯例制约,实现行业自律,协调行业与政府部门间的交流与沟通,是沟通中国制造商和美国贸易商的桥梁和纽带。
第四条 本协会总部设在美国:8541 Wellford PL.Suite D.Santa Fe Springs,CA90670 USA。

第二章 任 务

第五条 本协会基本工作任务:
(一). 向会员宣传国家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愿望及合理要求。
(二). 制订并实施会员间行业的规范和自律公约,协调会员间的关系,促进会员间的沟通与协作,维护会员整体利益。
(三). 搜集、整理、统计、分析贸易信息,制定会员的长期发展计划。
(四). 组织美国市场拓展、产品展示、订货会及中国制造商在美国的各项商贸往来。
(五). 组织中国制造商基地的各项事务,协调产品的研发、生产、质量检测及供货情况,美国贸易商在中国的各项商贸往来。
(六). 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推广,促进与国际各商贸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,为实现全球经济一体化积极努力。
(七). 编辑出版协会刊物,互联网的运用,做好信息交流。
(八). 维护会员的整体利益,充分发挥团体优势。
(九). 尽职尽责承担会员企业的有效服务。

第三章 会 员

第六条 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. 遵守中美两国的法律、法规、承认并拥护本协会章程。
(二). 自愿加入本协会,参加本协会的有关活动,支持本协会的工作。
(三). 申请入会企业必须是政府批准的合法企业。
(四). 会员分为:基本会员、高级会员(A类、B类、C类)、贸易服务商会员(具体见会员服务)
第七条 入会程序
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协会提出申请,经本协会考察考核批准后签发会员证书及牌匾。
第八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:
(一). 享有对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(二). 享有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(三).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生权。
(四). 享有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权
(五). 享有符合本章程的其它权利
(六).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九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:
(一). 履行符合本章程的义务及执行本协会决议。
(二). 维护本协会声誉和会员的合法权益。
(三). 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(四). 按期按时缴纳会费。
(五).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真实资料。
(六). 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,为发展光大协会做贡献。
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会员不按期交纳会费,则视为自动退会,退会的会员应立即交回会员证书及牌匾。
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,协会将取消会员资格。

第四章 办会原则

第十二条 本协会坚持自主筹建、自主经费、自主管理的原则,以有效服务和会员长期利益为发展目标。

第五章 组织架构

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见架构图。

第六章 附 则

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秘书处。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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